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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南向通/北向通服務個人額度調整通知


為配合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經修訂的《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》(“實施細則”)於2024226(“生效日”)生效(有關實施細則詳情,請參考附錄),有關南向通/北向通的個人額度調整如下:


南向通:

每名投資者個人額度為300萬元人民幣。如果投資者同時選擇銀行和持牌法團進行南向通投資,在銀行及持牌法團的個人額度各為150萬元人民幣。

北向通:

每名投資者個人額度為300萬元人民幣。如果投資者同時選擇銀行和證券公司進行北向通投資,在銀行及證券公司的個人額度各為150萬元人民幣。

 

為使閣下於生效日使用新額度辦理跨境理財通投資,本行將於生效日自動調昇閣下的個人額度至150萬元人民幣。如閣下后續就於銀行及/或持牌法團進行南向通投資的選擇需要作出變更,或就於銀行及/或證券公司進行北向通投資的選擇需要作出變更,請閣下向內地分行查詢相關安排。

 

請注意,自生效日起,若閣下繼續在本行維持南向通/北向通服務,即代表上述個人額度調整對閣下具有約束力。若閣下拒絕接受有關額度調整,本行可能無法繼續為閣下提供南向通/北向通服務。

 

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客服熱線:(國內)95568 /(香港)00852-2519 5568

 

附錄:

修訂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

附件一:南向通的監管要求

附件二:北向通的監管要求

附件三:有關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的常見問題

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

(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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